科研处
 首页 | 组织机构 | 科研管理 | 西安医专论坛 | 科研诚信 | 学校官网 
 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科研诚信>>活动方案>>正文
医学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专项教育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2021-11-19 16:44     (点击: )

一、活动目标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关于开展医学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专项教育整治活动的通知》(国卫科教函〔2021〕193号)、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医学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专项教育政治活动的通知》,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活动旨在进一步规范医学科研行为,促进学术诚信建设,健全科研诚信制度,持续改进科研作风学风,增强全院医学科研人员科研诚信意识,自觉遵守诚信规范。

二、活动时间

2021年9月——12月(四个月)

三、组织保障

成立“医学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专项教育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具体架构如下:

组 长:校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副校长、党委副书记、附院领导

组 员:科研处、教务处、人事处、学生处、附院办公室 宣传部

四、工作措施和任务

(一)集中开展全员科研诚信教育

1、各部门,各院、部、系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研作风学风建设的文件、相关部门关于医学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建设相关文件(附件1)和近期科研诚信案件为重点,结合本部门实际,以全员培训、科室培训、主题研讨、案例宣讲、科研人员自学等多种方式开展学习活动,实现科研诚信专项教育活动全员覆盖;

2.科研处在校园网设置科研诚信与学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专栏,发布科研诚信警示资料;

3.教师发展中心对新入职职工、规培人员开展科研诚信教育;专业技能考核竞赛中引入科研诚信教育。

4.各级党团组织在党团活动中引入科研诚信教育。

完成时间: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负责部门:科研处、教师发展中心、党委办公室、团委办公室、教师发展中心。

(二)扎实开展对照检查整改

1、医院管理制度自查

对照医疗机构科研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对照检查样表,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 。

完成时限:2021年10月20日。

负责部门:西安医专附属医院办公室。

2、存量医学论文自查

(1)自查范围

对署名单位为“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的科技文献进行梳理,重点对自2016年1月1日至今发表的科技文献逐篇对照检查。

(2)自查要求

请各部门,各院、部、系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全面检索中英文科技文献,确保无遗漏。按照科研诚信规则,对照《医学研究者论文自查样表医学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建设》(附件2),认真开展自查活动,确保依法依规全面整改到位。

科技文献通讯作者、第一作者要对照科技文献,全面主动检视文献相关研究的伦理审查、利益冲突、原始数据及保存地、发表过程、作者署名、基金标注等情况。参与署名的作者,要对照科技文献全面梳理本人对文章的贡献、署名过程等,并填写《医学研究者论文自查样表医学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建设》(附件2)。

在自查过程中发现已经发表和投稿的科技文献存在违反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的,医学科研人员要根据现行有效的科研活动准则,对问题论文及时采取勘误、撤稿或其他相应学术处理措施,并及时上报科研处。

(3)上报时间

请各部门、各院、部、系于11月15日前完成存量论文自查工作,并将《医学研究者论文自查样表医学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建设》(附件2)交至科研处办公室,电子版同时发送至科研处办公室刘敏老师邮箱(827845004@qq.com)留存备查。

3、正在进行的科研工作自查

医学科研人员应对本人目前正在开展的医学科研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对自查发现正在开展的科研活动存在违反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的,要依法全面整改到位。

完成时限:2021年10月20日。

负责部门:科技部

(四)持续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完善评价考核体系,持续从严查处曝光科研诚信违规案件,探索科研成果使用前核查机制,推动科研成果发表前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利益冲突声明、基金资助标注、科学数据分享等出版要求落实,优化学术出版环境,把握好论文的出口关。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负责部门:科研处、人事处、教务处、宣传部、党委办公室、纪委办公室

(五)完成工作总结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2日。

负责部门:科研处。

关闭窗口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科研处 版权所有